任昉(460年-508年),字彦升,小字阿堆,乐安郡博昌(今山东省寿光市)人。南朝文学家、方志学家、藏书家,“竟陵八友”之一。十六岁时,被刘宋丹阳尹刘秉聘为主簿,后被朝廷征召,任太常博士、征北行参军。永元末年,任司徒右长史。梁高祖萧衍即帝位后,任命任昉为黄门侍郎,接着又升任吏部郎中。天监二年(503年),出任义兴太守。此后先后出任吏部郎中、御史中丞、秘书监、领前军将军。天监六年(507年)春,出任宁朔将军、新安太守。天监七年(408年),任昉在任上去世,终年四十九岁。追赠太常卿,谥号“敬子”。► 25篇诗文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