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骙(方天游)(1696年3月28日——1758年2月9日),清代骈文家、诗人。名骙,榜名方天游,字稚威,号云持。山阴(今浙江绍兴)张溇人。雍正己酉(1729)浙江副榜,乾隆丙辰(1736)举博学鸿词,补试因病作罢;乾隆戊午(1738)直隶副榜,甲子(1744)荐充三礼馆纂修官议叙直隶州同知,辛未(1751)举经学,又因病再罢。后客死山西。善作骈体文。代表作有《大夫文种庙铭》、《逊国名臣赞序》、《柯西石宕记》等。诗学韩愈、孟郊,奇情逸藻,才学相济。五古《烈女李三行》,长达625韵,堪称名篇。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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