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逸事
佚名〔未知〕
东坡为钱塘守时,民有诉扇肆且债二万者,逮至则曰:“天久雨且寒,有扇莫售,非不肯偿也。”公作以扇二十来,就判字笔随意作行、草及枯木、竹石以付之。才出门,人竟以千钱取一扇,所持立尽。遂悉偿所且。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苏轼担任钱塘太守的时候,有一个百姓前来诉苦,说卖扇子的人欠了自己两万两银子。便抓来了那个卖扇子的人,卖扇子的说:“长时间下雨,并且天气一直严寒,有扇子又卖不出去,不是我不肯偿还债务。”苏轼就叫他拿二十把扇子过来,便拿起桌上的办案时所用的毛笔随意地写了行书,草书的字,并画了枯木和竹石就交付给他。卖扇子的人刚刚出门,人们竟然用一千元钱买一把扇子,他拿的扇子很快就卖光了。于是,卖扇子的人也把所欠的钱全部还清了。
注释
为:担任。
肆:商店。
雨:下雨,名作动用。
以:把。
判字笔:判案所用的毛笔。
行、
刘弇遇东坡
佚名〔未知〕
刘伟明弇少以才学自负,擢高第,中词科,意气自得,下视同辈。绍圣初,因游一禅刹,时东坡谪岭南,道庐驶,亦来游,因相遇,互问爵里姓氏,伟明遽对曰:“庐陵刘弇。”盖伟明初不知其为东坡。自谓名不下人,欲以折服之也。乃复问东坡所从来。公徐应曰:“罪人苏轼。”伟明始大惊,逡还,致敬曰:“不意乃见所畏”。东坡亦嘉其才气,相与剧谈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