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坐吟 其一
高攀龙〔明代〕
静坐非元非是禅,须知吾道本于天。直心来自降衷后,浩气观于未发前。
但有平常为究竟,更无元妙可穷研。一朝忽显真头面,方信诚明本自然。
高攀龙
高攀龙(1562年 - 1626年),字存之,又字云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
杨景行传
《元史》〔明代〕
杨景行,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进士第,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会昌民素不知井饮,汲于河流,故多疾疠;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灾。景行教民穿井以饮,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创学舍,礼师儒,劝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诵之声遂盛。调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刬宿弊,奸欺不容,细民赖焉。改江西行省照磨,转抚州路宜黄县尹,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发擿奸伏,郡无冤狱。金溪县民陶甲,厚积而凶险,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诘治,陶遂暴横于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绳之,徙五百里外。金溪豪僧云住,发人冢墓取财物,事觉,官吏受贿,缓其狱,景行急按之,僧以贿动之,不听,乃赂当道者,以危语撼之,一不顾,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屏迹,良民获安。转湖州路归安县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无欺弊。景行所历州县,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颂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四卒。
游高梁桥记
袁宏道〔明代〕
高梁桥在西直门外,京师最胜地也。两水夹堤,垂杨十余里,流急而清,鱼之沉水底者,鳞鬣皆见。精蓝棋置,丹楼珠塔,窈窕绿树中。而西山之在几席者,朝夕设色以娱游人。当春盛时,城中士女云集,缙绅士大夫非甚不暇,未有不一至其地者也。
三月一日,偕王生章甫、僧寂子出游。时柳梢新翠,山色微岚,水与堤平,丝管夹岸。跌坐古根上,茗饮以为酒,浪纹树影以为侑,鱼鸟之飞沉,人物之往来,以为戏具。堤上游人,见三人枯坐树下若痴禅者、皆相视以为笑,而余等亦窃谓彼筵中人,喧嚣怒诟,山情水意,了不相属,于乐何有也?少顷,遇同年黄昭质拜客出,呼而下,与之语,步至极乐寺观梅花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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