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0—1566)明广东香山人,字才伯,号泰泉。正德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出为江西提学佥事,旋改督广西学校。弃官归养,久之起右春坊右谕德,擢侍读学士,掌南京翰林院事。与大学士夏言论河套事不合,寻罢归,日与诸生论道。学从程、朱为宗,学者称泰泉先生。所著《乐典》,自谓泄造化之秘。卒,赠礼部右侍郎,谥文裕。► 1012篇诗文
万安县有卖酒者,以善酿致富。平生不欺人,或遣童婢沽,必问:“汝能饮酒否?”量酌之,曰:“毋盗瓶中酒,受主翁笞也。”或倾跌破瓶缶,辄家取瓶,更注酒,使持以归。由是远近称长者。
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相对咨嗟。卖酒者问曰:“诸君何为数聚饮相咨嗟也?”聚饮者曰:“吾侪保甲贷乙金,甲逾期不肯偿,将讼。讼则破家,事连吾侪,数姓人不得休矣!”卖酒者曰:“几何数?”曰:“子母四百金。”卖酒者曰:“何忧为?”立出四百金偿之,不责券。
客有橐重资于途者,甚雪,不能行。闻卖酒者长者,趋寄宿。雪连日,卖酒者日呼客同博,以赢钱买酒肉相饮啖。客多负,私怏怏曰:“卖酒者乃不长者耶?然吾已负,且大饮啖,酬吾金也。”雪霁,客偿博所负,行。卖酒者笑曰:“主人乃取客钱买酒肉耶?天寒甚,不名博,客将不肯大饮啖。”尽取所偿负还之。
术者谈五行,决卖酒者宜死。卖酒者将及期,置酒,召所买田舍主毕至,曰:“吾往买若田宅,若中心愿之乎?价毋亏乎?”欲赎者视券,价不足者,追偿以金。又召诸子贷者曰:“汝贷金若干,子母若干矣。”能偿者捐其息,贫者立券还之,曰:“毋使我子孙患苦汝也!”其坦然如是。其后,卖酒者活更七年。
魏子曰:吾闻卖酒者好博,无事则与其三子终日博,喧争无家人礼。或问之,曰:“儿辈嬉,否则博他人家,败吾产矣。”嗟乎!卖酒者匪唯长者,抑亦智士哉!
某叨受太保先公深知,尝援其难,公子又不以仆为不肖,数下交质以所为文业。仆窃见郡中自吴徐二三子凋谢之后,近二十年绝无有清才标映如公子者,尝心口叹颂不能置。今有所欲言,伏惟公子听之。
仆闻之贾子曰:诸人以太保既薨,有愿公子出而结交天下贵人,一如太保在日,以为克似太保者。窃谓太保在日,乃天下贵人,皆愿一当以交太保,非太保之交之也。今论者顾欲公子求而交之,以为克似太保,此不惟不似,而固以相远甚矣。往郡中贵达子弟,固有然者,然皆以财力自雄,周旋良苦。今公子善病,体不任衣。太保清节,仆之所谅未有厚资贻公子也。所谓财与力者,公子自审能之乎?破其业以致贫,劳其身以致病,而徒博一交结贵人之名,仆窃为公子不取也。
抑人之所谓克似其先者有道,不可以不辨。有以卿相之子,世为卿相而不必不辱其先;有以卿相之子,乃甘为一介之士,而足以光益其袓父者。若公子不深察其道,即如诸人所云,亦不过仿太保在日存其门户,方幅外似之耳,非谓公子遂真似太保为宰相也。公子之家昔为宰相,今为秀才,何可强同?顾舍其力之所能,可以得其真似,而必出于不可得之数,以为聊似其外者。何也?夫克似之道,在于守道,读书。公子才气超轶,何施不可?愿且朝夕自爱调病,病愈之后,以诸人所陈交结之才,多收古今书籍;以交结之力,闭户力学而笃行之。如此一二十年,亦不必之作太保。即不然,太保亦必含笑于九泉,决不以公子甘为一介之士,遂以为不克似之也。某皇恐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