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枝花 -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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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书屋记

归有光 归有光〔明代〕

  杏花书屋,余友周孺允所构读书之室也。孺允自言其先大夫玉岩公为御史,谪沅、湘时,尝梦居一室,室旁杏花烂漫,诸子读书其间,声琅然出户外。嘉靖初,起官陟宪使,乃从故居迁县之东门,今所居宅是也。公指其后隙地谓允曰:“他日当建一室,名之为杏花书屋,以志吾梦云。”

  公后迁南京刑部右侍郎,不及归而没于金陵。孺允兄弟数见侵侮,不免有风雨飘摇之患。如是数年,始获安居。至嘉靖二十年,孺允葺公所居堂,因于园中构屋五楹,贮书万卷,以公所命名,揭之楣间,周环艺以花果竹木。方春时,杏花粲发,恍如公昔年梦中矣。而回思洞庭木叶、芳洲杜若之间,可谓觉之所见者妄而梦之所为者实矣。登其室,思其人,能不慨然矣乎!

  昔唐人重进士科,士方登第时,则长安杏花盛开,故杏园之宴,以为盛事。今世试进士,亦当杏花时,而士之得第,多以梦见此花为前兆。此世俗不忘于荣名者为然。公以言事忤天子,间关岭海十馀年,所谓铁石心肠,于富贵之念灰灭尽矣;乃复以科名望其子孙。盖古昔君子,爱其国家,不独尽瘁其躬而已;至于其后,犹冀其世世享德而宣力于无穷也。夫公之所以为心者如此。

  今去公之殁,曾几何时,向之所与同进者,一时富贵翕赫,其后有不知所在者。孺允兄弟虽蠖屈于时,而人方望其大用:而诸孙皆秀发,可以知《诗》《书》之泽也。《诗》曰:“自今以始,岁其有,君子有谷,贻孙子。于胥乐兮!”吾于周氏见之矣!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杏花书屋,是友人周孺允建造的读书室。孺允曾说他已去世的父亲的玉岩公担任御史之职,在玉岩公谪戍到沅、湘一带时,曾经做梦自己居住在一间房子里,室外杏花烂漫,自己的孩子则在房内读书,朗朗的读书声传到户外。嘉庆初年,玉岩公重新起用后升任宪使,于是他的家从故居迁到县的东门,也就是他现在居住的宅院。玉岩公曾经指着房子后的一块空地对孺允说:“将来某一天应当在那里建造一栋房子,给它命名为杏花书屋,以此来记录我昔日的梦。

  玉岩公后来升官至南京刑部右侍郎,还没有来得及荣归故里就在金陵去世。玉岩公去世后,孺允兄弟多次被人欺侮,家族不免有风雨飘摇的祸患。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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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此文开篇即点明杏花书屋是周孺允为其父玉岩公所建的读书室;接着说其父未能归乡便病逝于金陵,周孺允兄弟历经风雨,终于嘉靖二十年在园中建成杏花书屋,藏书万卷,实现了父亲的遗愿;而后阐明玉岩公的“铁石心肠”与对子孙科名的期望,表现了古代君子不仅尽忠国家,还希望后世子孙能够继承遗志,世代享有德行并为国家效力;最后以《诗经》中的诗句作结,既是对周家家风的赞美,也是对古代君子精神的颂扬。该篇不仅是一段关于杏花书屋的记述,更是一首对古代君子精神、家族传承与文化积淀的颂歌。

归有光

归有光

归有光(1506~1571)明代官员、散文家。字熙甫,又字开甫,别号震川,又号项脊生,汉族,江苏昆山人。嘉靖十九年举人。会试落第八次,徙居嘉定安亭江上,读书谈道,学徒众多,60岁方成进士,历长兴知县、顺德通判、南京太仆寺丞,留掌内阁制敕房,与修《世宗实录》,卒于南京。归有光与唐顺之、王慎中两人均崇尚内容翔实、文字朴实的唐宋古文,并称为嘉靖三大家。由于归有光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极深造诣,在当时被称为“今之欧阳修”,后人称赞其散文为“明文第一”,著有《震川先生集》《三吴水利录》等。► 161篇诗文 ► 354条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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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博鸡者事

高启 高启〔明代〕

  博鸡者,袁人,素无赖,不事产业,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任气好斗,诸为里侠者皆下之。

  元至正间,袁有守多惠政,民甚爱之。部使者臧新贵,将按郡至袁。守自负年德易之,闻其至,笑曰:“臧氏之子也。”或以告臧,臧怒,欲中守法。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知使者意嗛守,即诬守纳己赇。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袁人大愤,然未有以报也。

  一日,博鸡者遨于市。众知有为,因让之曰:“若素名勇,徒能藉贫孱者耳,彼豪民恃其资,诬去贤使君,袁人失父母;若诚丈夫,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博鸡者曰:“诺。”即入闾左,呼子弟素健者,得数十人,遮豪民于道。豪民方华衣乘马,从群奴而驰,博鸡者直前捽下,提殴之。奴惊,各亡去。乃褫豪民衣自衣,复自策其马,麾众拥豪民马前,反接,徇诸市。使自呼曰:“为民诬太守者视此!”一步一呼,不呼则杖,其背尽创。豪民子闻难,鸠宗族童奴百许人,欲要篡以归。博鸡者逆谓曰:“若欲死而父,即前斗。否则阖门善俟。吾行市毕,即归若父,无恙也。”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不敢动,稍敛众以去。袁人相聚从观,欢动一城。郡录事骇之,驰白府。府佐快其所为,阴纵之不问。日暮,至豪民第门,捽使跪,数之曰:“若为民不自谨,冒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为怨望,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汝罪宜死,今姑贷汝。后不善自改,且复妄言,我当焚汝庐、戕汝家矣!”豪民气尽,以额叩地,谢不敢。乃释之。

  博鸡者因告众曰:“是足以报使君未耶?”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博鸡者曰:“然。”即连楮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台臣弗为理。乃与其徒日张“屈”字游金陵市中。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

  方是时,博鸡者以义闻东南。

  高子曰:余在史馆,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观袁守虽得民,然自喜轻上,其祸非外至也。臧使者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固贼戾之士哉!第为上者不能察,使匹夫攘袂群起,以伸其愤,识者固知元政紊弛,而变兴自下之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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