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乌江二首 其二
张煌言〔明代〕
旌旗垓下亦堪翻,战士其如忆故园;纵向江东收烬去,应无子弟到中原。
张煌言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楚人有不识姜者
江盈科〔明代〕
楚人有生而不识姜者,曰:“此从树上结成。”或曰:“从土地生成。”其人固执己见,曰:“请与子以十人为质,以所乘驴为赌。”已而遍问十人,皆曰:“土里出也。”其人哑然失色,曰:“驴则付汝,姜还树生。”
长物志·论书
文震亨〔明代〕
观古法书,当澄心定虑,先观用笔结体,精神照应;次观人为天巧、自然强作;次考古今跋尾,相传来历;次辨收藏印识、纸色、绢素。或得结构而不得锋芒者,模本也;得笔意而不得位置者,临本也;笔势不联属,字形如算子者,集书也;形迹虽存,而真彩神气索然者,双钩也。又古人用墨,无论燥润肥瘦,俱透入纸素,后人伪作,墨浮而易辨。
鷧鸟中计
《权子杂俎》〔明代〕
人有鱼池,苦群鷧窃啄食之,乃束草为人,披蓑、戴笠、持竿,植之池中以慑之。群鸬鹚初回翔不敢即下,已渐审视,下啄。久之,时飞止笠上,恬不为惊。人有见者,窃去刍人,自披蓑、戴笠,而立池中,仍下啄,飞上如故。人随手执其足,鷧不能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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