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枝花 -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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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廪君创业

《世本》〔先秦〕

  廪君之先,故出巫诞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曋氏、相氏、郑氏,皆出于五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廪君名曰务相,姓巴氏。与樊氏、曋氏、相氏、郑氏,凡五姓,俱出皆争神,乃共掷剑于石,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雕文画之,而浮水中,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悉沉,惟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

  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神女谓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暮辙来取宿,旦即化为飞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积十余日,廪君不知东西所向七日七夜,使人操青缕以遗盐神曰:“缨此即相宜,云与女俱生,宜将去。”盐神受而缨之,廪君即立阳石上,应青缕而射之,中盐神,盐神死,天乃大开,廪君于是君乎夷城。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廪君的先辈,出自巴郡南郡蛮夷,本来有五大姓氏,巴氏、樊氏、曋氏、相氏、郑氏,都出自钟离山。山上有赤黑两个洞穴,巴氏的子孙出生在赤穴,其他四姓氏的子孙都出生在黑穴。都没有君主,都侍奉鬼神。廪君名叫务相,姓巴氏。与樊氏、曋氏、相氏、郑氏共大五姓氏,都出来争夺神位,就一起掷剑到石头上,约定谁能击中,就被尊奉为君主。巴氏子孙务相,独独他一人击中,众人都叹服。又叫各人乘坐土船,画上以彩绘、花纹为饰的物品,约定谁能浮在水中,谁就被当作君主。其余四姓的船都沉了,只有务相的浮着,因此大家都立他为王,成为廪君。

  廪君带领大家乘坐土船从夷水到盐阳,盐水有一个女神对廪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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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

  此文先介绍廪君的家世渊源;接着通过掷剑于石和乘土船浮水的竞赛,展现了务相的智慧与勇气;随后以廪君与盐神的相遇与冲突,将故事推向高潮。最终,廪君通过智谋战胜了盐神,不仅解除了困境,还成功地在夷城建立了自己的统治。这篇文章展现了古代巴族人民对于英雄主义的崇尚和对于自然力量的敬畏;同时也部分反映出古代社会在英雄崇拜、民主推选以及与自然斗争等方面的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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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攘一鸡

《孟子》〔先秦〕

  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

  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

  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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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公谏厉王止谤

左丘明 左丘明〔先秦〕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曚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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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子知陈必亡

佚名 佚名〔先秦〕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渎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间,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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