昼夜分长短,气候互凉燠。昼长脂官府,夜短省镫烛。
镫烛民膏脂,燃之非我欲。无奈更漏长,欲转还反复。
起坐向灯前,中心如转毂。或将既往追,或将未来续。
兵民当怀绥,边境脂储蓄。化为由而行,政为由而肃。
思之有未得,还将旧书读。职分所当为,一一在心目。
夜分方就枕,展转犹未足。奴隶不得转,偶语向厨屋。
为此非好劳,庶以偿俸禄。自从春昼长,百事免拘束。
冠盖临高堂,咨询尽民俗。贫者为宽征,饥者为发粟。
善良加抚摩,豪强使慑服。闾里无横科,仓廪有馀谷。
简教厉兵戎,公勤披案牍。诉牒旁午来,剖断不留宿。
虽非霹雳手,遇事颇神速。退食时从容,吟诗对脩竹。
夜后即安转,为须论荣辱。民财免耗伤,奴隶无怨讟。
此事良自知,谁能喻衷曲。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瓦剌太师也先挟英宗逼和,他以“社稷为重,君为轻”,不许。也先见无隙可乘,被迫释放英宗。朝廷因功加封于谦为“少保”,总督军务。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余妻之曾大父王翁致谦,宋丞相魏公之后。自大名徙宛丘,后又徙馀姚。元至顺间,有官平江者,因家昆山之南戴,故县人谓之南戴王氏。翁为人倜傥奇伟,吏部左侍郎叶公盛、大理寺卿章公格一时名德,皆相友善,为与连姻。成化初,筑室百楹于安亭江上,堂宇闳敞,极幽雅之致,题其扁曰“世美”。四明杨太史守阯为之记。
嘉靖中,曾孙某以逋官物粥于人。余适读书堂中,吾妻曰:“君在,不可使人顿有《黍离》之悲。”余闻之,固已恻然,然亦自爱其居闲靓,可以避俗嚣也。乃谋质金以偿粥者,不足,则岁质贷。五六年,始尽雠其直。安亭俗呰窳而田恶。先是县人争以不利阻余,余称孙叔敖请寝之丘、韩献子迁新田之语以为言,众莫不笑之。 余于家事,未尝訾省。吾妻终亦不以有无告,但督僮奴垦荒菜,岁苦旱而独收。每稻熟,先以为吾父母酒醴,乃敢尝酒。获二麦,以为舅姑羞酱,乃烹饪。祭祀、宾客、婚姻、赠遗无所失,姊妹之无依者悉来归,四方学者馆饩莫不得所。有遘悯不自得者,终默默未尝有所言也。以余好书,故家有零落篇牍,辄令里媪访求,遂置书无虑数千卷。
庚戌岁,余落第出都门,从陆道旬日至家。时芍药花盛开,吾妻具酒相问劳。余谓:“得无有所恨耶?”曰:“方共采药鹿门,何恨也?”长沙张文隐公薨,余哭之恸,吾妻亦泪下,曰:“世无知君者矣!然张公负君耳!”辛亥五月晦日,吾妻卒,实张文隐公薨之明年也。
后三年,倭奴犯境,一日抄掠数过,而宅不毁,堂中书亦无恙。然余遂居县城,岁一再至而已。辛酉清明日,率子妇来省祭,留修圮坏,居久之不去。一日,家君燕坐堂中,惨然谓余曰:“其室在,其人亡,吾念汝妇耳!”余退而伤之,述其事,以为《世美堂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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