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功名不可强求,忠义我所乐于施行的。
秦穆公去世,三良自杀以殉葬。
生前同享荣华快乐,死时共担忧苦患难。
谁说捐躯容易,以身殉死实在艰难。
擦着眼泪走进坟墓,在墓穴前对天长叹。
坟墓如夜多么昏暗,一去就不再回来。
黄鸟为他们声声悲鸣,可哀啊,令人伤痛心肝。
注释
三良:春秋时代秦穆公死后以一百七十人殉葬,其中有子车氏的三子:奄息、仲行和鍼虎,称为“三良”。《诗经·秦风》有《黄鸟》篇,就是哀悼三良的诗。
功名:功勋声誉。
忠义:指为国家解除祸患而牺牲的行为。
我:代
建安十六年(211)曹植随军西征马超时曾到关中,故此篇当为经过秦穆公墓地,有感于历史上三良殉葬之事,而作该诗。
参考资料:完善
本首诗是一首凭吊古人的诗作。
诗人从咏三良着笔,表述自己对他们殉葬一事的看法。诗的开篇,即借三良之口,道出:“功名非强求,忠义自心间。”此言既表明了功名利禄不可强求,又凸显了三位忠臣对于忠义的坚定追求。随之,诗人引出秦穆公逝世,三良殉葬的史实:“穆公辞世去,三良随君眠。”这一叙述,简洁而沉重,揭示了历史的残酷与无情。
诗人并未直接指责秦穆公,而是深入三良的内心,探讨其选择:“生前共荣华,死后同患难。”此句虽赞颂了三良的忠诚,却也透露出对其选择的不解与哀痛。诗人感叹:“捐躯非易事,舍命更难言。”道出了牺牲生命的艰难与痛苦。
接下来的描绘,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二月三日,丕白。岁月易得,别来行复四年。三年不见,《东山》犹叹其远,况乃过之,思何可支!虽书疏往返,未足解其劳结。
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谓百年己分,可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观其姓名,已为鬼录。追思昔游,犹在心目,而此诸子,化为粪壤,可复道哉?
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而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者矣。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言,词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德琏常斐然有述作之意,其才学足以著书,美志不遂,良可痛惜。间者历览诸子之文,对之抆泪,既痛逝者,行自念也。孔璋章表殊健,微为繁富。公干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元瑜书记翩翩,致足乐也。仲宣独自善于辞赋,惜其体弱,不足起其文,至于所善,古人无以远过。昔伯牙绝弦于钟期,仲尼覆醢于子路,痛知音之难遇,伤门人之莫逮。诸子但为未及古人,自一时之儁也,今之存者,已不逮矣。后生可畏,来者难诬,然恐吾与足下不及见也。
年行已长大,所怀万端,时有所虑,至通夜不瞑,志意何时复类昔日?已成老翁,但未白头耳。光武言:“年三十余,在兵中十岁,所更非一。”吾德不及之,而年与之齐矣。以犬羊之质,服虎豹之文,无众星之明,假日月之光,动见瞻观,何时易乎?恐永不复得为昔日游也。少壮真当努力,年一过往,何可攀援,古人思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顷何以自娱?颇复有所述造不?东望於邑,裁书叙心。丕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