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诲
(1542—?)明广东琼州定安人,字少传,号忠铭。嘉靖四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初释褐,值海瑞廷杖下诏狱,力调护之。张居正当国,作《火树篇》、《春雪歌》以讽。有《天池草》、《尚友堂稿》。► 502篇诗文
尚书别解序
归有光〔明代〕
嘉靖辛卯,余自南都下第归,闭门扫轨,朋旧少过。家无闲室,昼居于内,日抱小女儿以嬉;儿欲睡,或乳于母,即读尚书。儿亦爱弄书,见书,辄以指循行,口作声,若甚解者。故余读常不废,时有所见,用著于录。意到即笔不得留,昔人所谓兔起鹘落时也。无暇为文章,留之箱筥,以备温故。章分句析,有古之诸家在,不敢以比拟,号曰别解。
余尝谓观书,若画工之有画耳、目、口、鼻,大、小、肥、瘠,无不似者,而人见之,不以为似也。其必有得其形而不得其神者矣。余之读书也,不敢谓得其神,乃有意于以神求之云。
与友人书(节选)
顾炎武〔明代〕
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独学无友,则孤陋而难成。久处一方,则习染而不自觉。不幸而在穷僻之域,无车马之资,犹当博学审问,古人与稽,以求其是非之所在,庶几可得十之五六。若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则是面墙之士,虽有子羔、原宪之贤,终无济于天下。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夫以孔子之圣,犹须好学,今人可不勉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