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今湖南衡阳)人。他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其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书。王夫之自幼跟随自己的父兄读书,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晚年王夫之隐居于石船山,著书立传,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之为船山先生。
公一女,嫁为畿辅某官某妻。公夫人甚爱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语女曰:“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且迁我如振落叶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于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击伤夫人,出,驾而宿于朝房,旬乃还第。婿竟不调。
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东。某亦守法,与公甚相得也。后公改两广,太监泣别,赠大珠四枚。公固辞。太监泣曰:“是非贿得之。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别公,公固知某不贪也。”公受珠,内所著披袄中,纫之。后还朝,求太监后,得二从子。公劳之曰:“若翁廉,若辈得无苦贫乎?”皆曰:“然。”公曰:“如有营,予佐尔贾。”二子心计,公无从办,特示故人意耳。皆阳应曰:“诺。”公屡促之,必如约。乃伪为屋券,列贾五百金,告公。公拆袄,出珠授之,封识宛然。
阳明子既为何陋轩,复因轩之前营,架楹为亭,环植以竹,而名之曰“君子”。曰:“竹有君子之道四焉:中虚而静,通而有间,有君子之德。外节而直,贯四时而柯叶无所改,有君子之操。应蛰而出,遇伏而隐,雨雪晦明,无所不宜,有君子之明。清风时至,玉声珊然,揖逊俯仰,若洙、泗群贤之交集;风止籁静,挺然特立,不挠不屈,若端冕正笏而列于堂陛之侧,有君子之容。竹有是四者,而以‘君子’名,不愧于其名;吾亭有竹焉,而因以竹名,名不愧于吾亭。”
门人曰:“夫子盖自道也!吾见夫子之居是亭也,持敬以直,内静虚而若愚,非君子之德乎?遇屯而不慑,处困而能亨,非君子之操乎?昔也行于朝,今也行于夷,顺应物而能当,虽守方而弗拘,非君子之时乎?其交翼翼,其处雍雍,意适而匪懈,气和而能恭,非君子之容乎?夫子盖嫌于自名也,而假之竹。虽然,亦有所不容隐也。夫子之名其轩曰何陋,则固以自居也”。阳明子曰:“嘻,小子之言过矣,而又弗及!夫是四者何有于我哉?抑学而未能则可谓云尔耳!昔者夫子不云乎?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吾之名亭也,则以竹也。人而嫌以君子目名也,将为小人之归矣,而可乎?小子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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