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0—1623)明荆州府公安人,字小修。袁宏道弟。初随兄宦游京师,交四方名士。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官至南京吏部郎中。与兄袁宗道、袁宏道并称三袁,为“公安派”代表作家。有《珂雪斋集》。
《五代史·冯道传》论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然而四者之中,耻尤为要。故夫子之论士,曰:“行己有耻。”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又曰:“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
吾观三代以下,世衰道微,弃礼义,捐廉耻,非一朝一夕之故。然而松柏后凋于岁寒,鸡鸣不已于风雨,彼昏之日,固未尝无独醒之人也。顷读《颜氏家训》,有云:“齐朝一士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 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嗟乎!之推不得已而仕于乱世,犹为此言,尚有《小宛》诗人之意,彼阉然媚于世者,能无愧哉!
李歌者,霸州人。其母一枝梅,倡也。年十四,母教之歌舞。李艴然曰:“人皆有配偶,我可独为倡耶?”母告以衣食所仰,不得已。与母约曰:“媪能宽我,不脂泽,不荤肉,则可尔;否则有死而已!”母惧,阳从之。
自是缟衣素裳,唯拂掠翠鬟,然姿容如玉雪,望之宛若仙人,愈致其妍。人有招之者,李必询筵中无恶少年乃行。未行,复遣人觇之。人亦熟李行,不敢以亵语加焉。李至,歌道家游仙辞数阕,俨容默坐。或有狎之者,辄拂袖径出,弗少留;他日或再招,必拒不往。
益津县令年颇少,以白金遗其母。欲私之。李持刀入户,以巨木撑柱,骂曰:“吾闻县令为风化首,汝纵不能而忍坏之耶?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乃真贼尔!岂官人耶?汝即来,汝即来吾先杀汝而后自杀尔!”令惊走。
时监州闻其贤,有子方读书,举秀才,聘为之妇,李尚处子也。居数年,天下大乱,夫妇逃难,俱为贼所执。贼悦李有殊色,欲杀其夫而妻之。李抱其夫诟曰:“汝欲杀吾夫即先杀我,我宁死决不从汝作贼也!”贼怒,并杀之。吁!倡犹能有是哉!可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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