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于汴
曹于汴,字自梁,一字贞予,解州安邑(今山西省运城市)人。明代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进士。以淮安推官徵授刑科左、右给事中,转吏科给事中,遇事敢言。擢太常少卿。光宗时,转大理少卿。熹宗立,迁左佥都御史,佐赵南星主京察,进吏部右侍郎。力抉善类,为魏忠贤所斥。崇祯初,拜左都御史,振顿宪规。他平生制行高洁,风节凛然。荆著有《仰节堂集》十四卷,与《共发编》均《四库总目》并传于世。崇祯七年(1634年)卒,年77岁。赠太子太保。
留青日札·琵琶记
田艺蘅〔明代〕
高明者,温州瑞安人。以春秋中,大元至正乙酉第,授处州录事,后改调浙东阃幕都事,转江西行台掾,又转福建行省都事。方国珍留置幕下,不从,旅寓明州栎社,以词曲自娱。因感刘后村之诗“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争唱蔡中郎”之句,乃作《琵琶记》。有王四者,以学闻,则诚与之友善,劝之仕。登第后,即弃其妻而赘于太师不花家。则诚悔之,因作此记以讽谏。名之曰《琵琶》者,取其上四“王”字,王四云耳。元人呼牛不花,故谓之牛太师,而伯喈曾附董卓,乃以之托名也。高皇帝微时,尝奇此戏。及登极,召则诚,以疾辞。使者以记上进。上览之曰:“五经四书在民间,譬诸五谷,不可无;此记乃珍羞之属,俎豆之间,亦不可少也。”于是捕王四置之极刑。或曰:东嘉初以伯喈为不忠不孝,梦伯喈谓之曰:“公能易我为善,行当有以报公。”遂以全忠全孝易之。东嘉后果发解,未知然否。后卒于宁海,时陆德旸以诗哭之曰:“乱离遭世变,出处叹才难。坠地文将丧,忧天寝不安。名题前进士,爵署旧郎官。一代儒林传,堪入史刊。”
鲥鱼
何景明〔明代〕
五月鲥鱼已至燕,荔枝卢橘未应先。
赐鲜徧及中珰第,荐熟谁开寝庙筵。
白日风尘驰驿骑,炎天冰雪护江船。
银鳞细骨堪怜汝,玉筯金盘敢望传。
三游乌龙潭记·节选
谭元春〔明代〕
予初游潭上,登蹬至冈。是时残阳接月,晚霞四起,朱光下射,水地霞天。始犹红洲边,已而潭左方红,已而红在莲叶下起,已而尽潭皆頳。下冈寻筏,月已待我半潭。乃泊新亭柳下,看月浮波际,柳丝垂垂拜月。相与上阁,适有灯起荟蔚中,殊可爱。或曰:“此渔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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