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西巴纵麑
《淮南子》〔先秦〕
孟孙猎而得麑,使秦西巴持归烹之。麑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纵而与之。孟孙归,求麑安在。秦西巴对曰:“其母随而啼,臣诚弗忍,窃纵而予之。”孟孙怒,逐秦西巴。居一年,取以为子傅。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一麑不忍,又何况于人乎?”(版本一)
鲁贵人孟孙,猎得麑,使秦西巴持归。其母随而鸣,秦西巴见其哀,纵而与之。麑随母而去。孟孙怒曰:“吾猎得麑,尔纵之,何也?”秦西巴曰:“但不忍耳。”孟孙逐秦西巴。居一年,召以太子傅。左右曰:“夫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为太子傅,何也?”孟孙曰:“夫秦西巴以一麑而不忍,又安能亏吾子乎?”(版本二)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孟孙氏打猎得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拿回去烧煮它。母鹿跟随着秦西巴并啼叫。秦西巴不忍心,(将幼鹿)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回来后,寻找鹿在哪里。秦西巴回答说:“小鹿的妈妈跟在后面啼叫,我实在不忍心,私自放还给母鹿。”孟孙氏很生气,把秦西巴赶走了。过了一年,又采用他把他作为儿子的老师。左右大臣和侍卫说:“秦西巴对您有罪,现在却把他作为您儿子的老师,为什么?”孟孙氏说:“(他)对一只小鹿都不忍心伤害,又何况对人呢?
从前鲁国有一名贵人孟孙,猎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把它带回去。幼鹿的母亲跟着秦西巴并啼叫,秦西巴听它叫得哀伤,将幼鹿放还给母鹿。小鹿跟随着母鹿离去了。孟孙生
简析
此文从孟孙猎得幼鹿、命秦西巴烹写起,到秦西巴因怜悯幼鹿而放之,再到孟孙发怒逐之,最后又召回秦西巴作为儿子的老师,情节紧凑,转折有致,引人入胜。文章篇幅虽短,但寓意深远,此文阐明:在评价一个人时,不能只看表面的行为或一时的过错,而要看其内心的品质与长远的价值;同时,也提醒在面对选择时,应像孟孙一样,有眼光、有智慧,能够识别并重用真正有才华、有品德的人。
桓公使鲍叔为宰
左丘明〔先秦〕
桓公自莒反于齐,使鲍叔为宰,辞曰:“臣,君之庸臣也。君加惠于臣,使不冻馁,则是君之赐也。若必治国家者,则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国家者,则其管夷吾乎。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宽惠柔民,弗若也;治国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结于百姓,弗若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弗若也;执枹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钩,是以滨于死。”鲍叔对曰:“夫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夫犹是也。”桓公曰:“若何?”鲍子对曰:“请诸鲁。”桓公曰:“施伯,鲁君之谋臣也,夫知吾将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
鲍子对曰:“使人请诸鲁,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国,欲以戮之于群臣,故请之。’则予我矣。”桓公使请诸鲁,如鲍叔之言。
庄公以问施伯,施伯对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所在之国,则必得志于天下。令彼在齐,则必长为鲁国忧矣。”庄公曰:“若何?”施伯对曰:“杀而以其尸授之。”庄公将杀管仲,齐使者请曰:“寡君欲亲以为戮,若不生得以戮于群臣,犹未得请也。请生之。”于是庄公使束缚以予齐使。齐使受之而退。
比至,三衅,三浴之。桓公亲逆之于郊。
介之推不言禄
左丘明〔先秦〕
晋侯赏从亡者,介之推不言禄,禄亦弗及。
推曰:“献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置之,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
对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
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
对曰:“言,身之文也。身将隐,焉用文之?是求显也。”
其母曰:“能如是乎?与汝偕隐。”遂隐而死。
晋侯求之,不获,以绵上为之田。曰:“以志吾过,且旌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