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晚清诗人,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汉族客家人,广东省梅州人,光绪二年举人,历充师日参赞、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参赞、新加坡总领事,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工诗,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有“诗界革新导师”之称。黄遵宪有《人镜庐诗草》、《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被誉为“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
求业之精,别无他法,曰专而已矣。谚曰:“艺多不养身,谓不专也。”吾掘井多而无泉可饮,不专之咎也!
诸弟总须力图专业,如九弟志在习字,亦不尽废他业;但每日习字工夫,不可不提起精神,随时随事,皆可触悟。四弟六弟,吾不知其心有专嗜否?若志在穷经,则须专守一经,志在作制义,则须专看一家文稿,志在作古文,则须专看一家文集。作各体诗亦然,作试帖亦然,万不可以兼营并骛,兼营则必一无所能矣。切嘱切嘱!千万千万!
此后写信来,诸弟备有专守之业,务须写明,且须详问极言,长篇累牍,使我读其手书,即可知其志向识见。凡专一业之人,必有心得,亦必有疑义。诸弟有心得,可以告我共赏之,有疑义,可以告我共析之,且书信既详,则四千里外之兄弟,不啻晤言一室,乐何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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