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日已沉于西,又在那幽静典雅的居室中相聚。
被华灯照耀着的帷幔颜色温暖,亮堂的样子好像置身于日出之时。
席位相连行酒共饮。
主人呼出婆娑之舞,有能舞者透过孔穴触摸到另外一端。
大家举起细腰酒壶,飞起三足酒杯,横碰斜撞,尽兴畅饮面色相仿。
随意交换着相互所喜欢的佳人,酒醉时的美人红颜焕发似兰。
舞袖随着礼仪容止到达极致的情感,曼妙之舞若仙人般的体态轻盈。
服饰散乱无端,极尽欢乐忘记了俗世的规矩。
轻揽佳人入怀,肆意欣赏臂弯中美人的容貌,一齐举爵共饮。
舞者露出不胜柔弱的皓腕,腕上的珠环好
魏明帝太和五年(公元231年),曹植奉诏入京觐见,所见权贵纵情歌舞,征逐声色的荒淫腐烂生活面貌。于是创作此诗。
《妾薄命行·其二》是一首杂言古诗,此诗写通宵纵情饮宴歌舞,描绘出一幅近于影像的逼真画面,铺陈淋漓,极情尽致。整首诗叙写的重点在饮酒、妙舞、美人的艳丽和芳香的衣饰,诗中融合时间流转、空间转换、人物情态与氛围营造,展现了古代贵族宴饮的奢华与欢乐。
这首诗看似仍在描写人美、舞美,但君臣迷乱,荒淫无度,已经让原本美好的女性变为了毒药。
曹植由备受亲宠的子臣变成了被监管的罪人,他对当权者的淫逸腐败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他亲眼目睹君臣迷乱、荒淫无度的生活,对魏国朝政焦急忧虑。诗中细致入微的描绘,集中表现权贵们酒肉女色的彻夜之欢,酒具、酒菜、女饰、女舞等无不显示出主办者的地位、身份,篇末又通过客人的言辞反衬出主人的淫乐无度。这首诗纯以叙述、描写出之,终篇未有一句评说性的议论,让读者好似亲眼所见一般,这是颇有匠心的。长时间处于“危疑禁锢”之中,曹植不能不谨小慎为,“改心回趣”,但只要人们把那些描述百姓痛苦生活的诗拿来对读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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