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枝花 -张哈哈
0:00 / 0:00 (朗诵:琼花)
12
播放列表
    初始的播放列表项
  • 0.25x
  • 0.5x
  • 0.75x
  • 1.0x
  • 1.25x
  • 1.5x
  • 2.0x
  • 列表循环
  • 随机播放
  • 单曲循环
  • 单曲播放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妾薄命行·其二

曹植 曹植〔魏晋〕

日月既逝西藏,更会兰室洞房。
华灯步障舒光,皎若日出扶桑。
促樽合坐行觞。
主人起舞娑盘,能者穴触别端。
腾觚飞爵阑干,同量等色齐颜。
任意交属所欢,朱颜发外形兰。
袖随礼容极情,妙舞仙仙体轻。
裳解履遗绝缨,俯仰笑喧无呈。
览持佳人玉颜,齐举金爵翠盘。
手形罗袖良难,腕弱不胜珠环,
坐者叹息舒颜。
御巾裛粉君傍,中有霍纳都梁,
鸡舌五味杂香。
进者何人齐姜,恩重爱深难忘。
召延亲好宴私,但歌杯来何迟。
客赋既醉言归,主人称露未晞。
收藏
下载
复制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日已沉于西,又在那幽静典雅的居室中相聚。
被华灯照耀着的帷幔颜色温暖,亮堂的样子好像置身于日出之时。
席位相连行酒共饮。
主人呼出婆娑之舞,有能舞者透过孔穴触摸到另外一端。
大家举起细腰酒壶,飞起三足酒杯,横碰斜撞,尽兴畅饮面色相仿。
随意交换着相互所喜欢的佳人,酒醉时的美人红颜焕发似兰。
舞袖随着礼仪容止到达极致的情感,曼妙之舞若仙人般的体态轻盈。
服饰散乱无端,极尽欢乐忘记了俗世的规矩。
轻揽佳人入怀,肆意欣赏臂弯中美人的容貌,一齐举爵共饮。
舞者露出不胜柔弱的皓腕,腕上的珠环好

展开阅读全文 展开

创作背景

  魏明帝太和五年(公元231年),曹植奉诏入京觐见,所见权贵纵情歌舞,征逐声色的荒淫腐烂生活面貌。于是创作此诗。

参考资料:完善

1、 赵幼文.曹植集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481-484
2、 黄 节.曹子建诗注.北京:中华书局,2008:102

简析

  《妾薄命行·其二》是一首杂言古诗,此诗写通宵纵情饮宴歌舞,描绘出一幅近于影像的逼真画面,铺陈淋漓,极情尽致。整首诗叙写的重点在饮酒、妙舞、美人的艳丽和芳香的衣饰,诗中融合时间流转、空间转换、人物情态与氛围营造,展现了古代贵族宴饮的奢华与欢乐。

完善

赏析

  这首诗看似仍在描写人美、舞美,但君臣迷乱,荒淫无度,已经让原本美好的女性变为了毒药。

  曹植由备受亲宠的子臣变成了被监管的罪人,他对当权者的淫逸腐败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他亲眼目睹君臣迷乱、荒淫无度的生活,对魏国朝政焦急忧虑。诗中细致入微的描绘,集中表现权贵们酒肉女色的彻夜之欢,酒具、酒菜、女饰、女舞等无不显示出主办者的地位、身份,篇末又通过客人的言辞反衬出主人的淫乐无度。这首诗纯以叙述、描写出之,终篇未有一句评说性的议论,让读者好似亲眼所见一般,这是颇有匠心的。长时间处于“危疑禁锢”之中,曹植不能不谨小慎为,“改心回趣”,但只要人们把那些描述百姓痛苦生活的诗拿来对读

展开阅读全文 展开
曹植

曹植

曹植(192-232),字子建,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建安文学代表人物。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后人因他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王士祯尝论汉魏以来二千年间诗家堪称“仙才”者,曹植、李白、苏轼三人耳。

猜您喜欢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归鸟·其四

陶渊明 陶渊明〔魏晋〕

翼翼归鸟,戢羽寒条。
游不旷林,宿则森标。
晨风清兴,好音时交。
矰缴奚施,已卷安劳!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秋胡行

曹丕 曹丕〔魏晋〕

朝与佳人期,日夕殊不来。
嘉肴不尝,旨酒停杯。
寄言飞鸟,告余不能。
俯折兰英,仰结桂枝。
佳人不在,结之何为?
从尔何所之?乃在大海隅。
灵若道言,贻尔明珠。
企予望之,步立踟蹰。
佳人不来,何得斯须。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三王墓

干宝 干宝〔魏晋〕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下载PDF
查看PDF效果
PDF设置
扫码下载APP
诗词陪伴每一刻
支持安卓、IOS、鸿蒙系统
© 2026 古文岛 | 诗文 | 名句 | 古籍 | 作者 | 字词 |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