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梦桂(一一八○~一二五三),字德芳,隆兴府(今江西南昌)人。宁宗嘉定十三年(一一二○)进士,调德安府司户参军。辟为安陆军节度推官。入荆南、四川安抚司幕。历知吉州万安、鄂州武昌县,通判辰州、岳州。官至朝请郎。理宗嘉熙三年(一二三九),命知容州,未赴。閒居十五年,宝祐元年卒,年七十四。有《平塘陶先生诗》三卷(卷三为附录),今仅存民国宜秋馆翻刻清雍正十二年修补明崇祯元年裔孙陶文章刊本。事见本集卷三宋罗必先《故知容州朝请陶公墓志铭》及近人李之鼎跋。 陶梦桂诗,以宜秋馆翻刻本(藏浙江图书馆)为底本,底本明显错讹酌予订正。
黄冈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节,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价廉而工省也。
子城西北隅,雉堞圮毁,蓁莽荒秽,因作小楼二间,与月波楼通。远吞山光,平挹江濑,幽阒辽夐,不可具状。夏宜急雨,有瀑布声;冬宜密雪,有碎玉声;宜鼓琴,琴调虚畅;宜咏诗,诗韵清绝;宜围棋,子声丁丁然;宜投壶,矢声铮铮然;皆竹楼之所助也。
公退之暇,被鹤氅衣,戴华阳巾,手执《周易》一卷,焚香默坐,销遣世虑。江山之外,第见风帆沙鸟,烟云竹树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烟歇,送夕阳,迎素月,亦谪居之胜概也。彼齐云、落星,高则高矣;井干、丽谯,华则华矣;止于贮妓女,藏歌舞,非骚人之事,吾所不取。
吾闻竹工云,竹之为瓦,仅十稔。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吾以至道乙未岁,自翰林出滁上,丙申移广陵;丁酉又入西掖,戊戌岁除日有齐安之命,己亥闰三月到郡。四年之间,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处,岂惧竹楼之易朽乎!幸后之人与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楼之不朽也!
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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