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饥饿驱我出门去,不知究竟去哪里。
前行来到此村落,敲门却难致词语。
主人理解我心意,慷慨相赠来不虚。
畅谈终日话投机,斟酒即饮不客气。
新交好友心欢畅,即席赋诗表情意。
感你恩深似漂母,无韩信才我心愧。
牢记胸中如何谢,死后报答君恩惠。
注释
驱我去:逼迫我走出家门。
竟:究竟。何之:往何处去。之:往。
斯:这。里:居民聚居的地方,指村里。
拙言辞:拙于言辞,不知该怎么说才好。这里表现一种羞于启齿、欲言又止的复杂心理活动。
解余意:理解我的来意。
关于这首诗的创作时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一说此诗作于南朝宋文帝元嘉三年(426年),陶渊明六十二岁,诗人根据乞食的真实经历,写下此诗。一说此诗作于陶渊明青年时期,大约在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年),陶渊明二十一岁,与朋友聚会,饮酒赋诗。
《乞食》是一首五言古诗。此诗记叙诗人一次由于饥饿而出门借贷,并得人遗赠、留饮的活动,反映了其晚年贫困生活的一个侧面,显示出他朴拙真率的个性。前四句通过具体的动作和内心状态,形象地传达出诗人复杂的心情;中间六句写受到主人的盛情款待,由“谈谐”而“情欣”,由酣饮而赋诗的情景;末四句对主人表示感激之情,写得悲愤而寄慨遥深。全诗语言平淡无华,蕴发着人性美丽的光辉。
《乞食》一诗,是陶渊明躬耕生涯之一侧面写照,至为真实,亦至为感人。这首诗不仅比较真实地反映了陶渊明晚年贫困生活的一个侧面,而且也真实地反映出陶渊明朴拙真率的个性。
“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渊明归耕之后,备尝农民之艰辛,尤其是饥饿。《有会而作》云:“弱年逢家乏,老至更长饥。”《饮酒》第十六首云:“竟抱固穷节,饥寒饱所更。”皆可印证。起二句直写出为饥饿所逼迫,不得不去乞食的痛苦情形和惶遽心态,诗人自己也不知该往何处去才是。“竟”之一字,透露出反覆的思忖,既见得当时农村之凋敝,有粮之家太少,告贷几乎无门;亦见得诗人对于所求之人,终究有所选择。渊明乃固穷之士。萧统《陶
陶渊明(约365~427年),名潜,字元亮,别号五柳先生,私谥靖节,世称靖节先生,一说寻阳郡柴桑县(今江西九江)人,另一说江西宜丰人,东晋末到南朝刘宋初期杰出的诗人、辞赋家、散文家。被誉为“隐逸诗人之宗”“田园诗派之鼻祖”。是江西首位文学巨匠。曾任江州祭酒、建威参军、镇军参军、彭泽县令等职,最末一次出仕为彭泽县令,八十多天便弃职而去,从此归隐田园。他是中国第一位田园诗人,被称为“古今隐逸诗人之宗”,有《陶渊明集》。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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