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于汴
曹于汴,字自梁,一字贞予,解州安邑(今山西省运城市)人。明代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进士。以淮安推官徵授刑科左、右给事中,转吏科给事中,遇事敢言。擢太常少卿。光宗时,转大理少卿。熹宗立,迁左佥都御史,佐赵南星主京察,进吏部右侍郎。力抉善类,为魏忠贤所斥。崇祯初,拜左都御史,振顿宪规。他平生制行高洁,风节凛然。荆著有《仰节堂集》十四卷,与《共发编》均《四库总目》并传于世。崇祯七年(1634年)卒,年77岁。赠太子太保。
疑人窃履
王守仁〔明代〕
昔楚人有宿于其友之家者,其仆窃友人之履以归,楚人不知也。适使其仆市履于肆,仆私其直而以窃履进,楚人不知也。他日,友人来过,见其履在楚人之足,大骇曰:“吾固疑之,果然窃吾履。”遂与之绝。逾年而事暴,友人踵楚人之门,而悔谢曰:“吾不能知子,而缪以疑子,吾之罪也。请为以如初。”
解连环·送别
史鉴〔明代〕
销魂时候。正落花成阵,可人分手。纵临别、重订佳期,恐软语无凭,盛欢难又。雨外春山,会人意、与眉交皱。望行舟渐隐,恨杀当年,手栽杨柳。
别离事,人生常有。底何须,为著成个消瘦。但若是两情长,便海角天涯,等是相守。潮水西流,肯寄我、鲤鱼双否。倘明岁、来游灯市,为侬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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