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祯传
《旧唐书》〔五代〕
(孔)祯,高宗时为苏州长史。曹王明为刺史,不循法度,祯每进谏。明曰:“寡人天子之弟,岂失于为王哉!”祯曰:“恩宠不可恃,大王不奉行国命,恐今之荣位,非大王所保,独不见淮南之事乎?”明不悦。明左右有侵暴下人者,祯捕而杖杀之。明后果坐法,迁于黔中,谓人曰:“吾愧不用孔长史言,以及于此!”祯累迁绛州刺史,封武昌县子。卒,谥曰温。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孔祯在高宗时期担任苏州长史。当时,曹王李明担任刺史,但他并不遵守法律规章,孔祯多次进谏劝导。李明却说:“我是天子的弟弟,难道还配不上当一个刺史吗?”孔祯回答道:“恩宠是不能依赖的,大王如果不遵从国家法令,恐怕你现在的荣耀地位也保不住,难道您没有听说过淮南王刘安的事吗?”李明听后很不高兴。后来,李明身边的人有欺凌百姓的行为,孔祯将这些人逮捕并处以杖刑,甚至打死了其中一些人。不久之后,李明因为触犯法律而被贬到黔中地区。他后悔地对人说:“我惭愧没有听从孔长史的建议,才落得如此下场!”孔祯后来不断升迁,最终担任绛州刺史,并被封为武昌县子。他去世后,朝廷赐予他“温”的谥号。
蝶恋花·春暮
李冠/李煜〔五代〕
遥夜亭皋闲信步。才过清明,渐觉伤春暮。数点雨声风约住。朦胧淡月云来去。(渐觉 一作:早觉)
桃杏依稀香暗渡。谁在秋千,笑里轻轻语。一寸相思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依稀 一作:依依)
河传·秋雨
阎选〔五代〕
秋雨,秋雨,无昼无夜,滴滴霏霏。暗灯凉簟怨分离,妖姬,不胜悲。
西风稍急喧窗竹,停又续,腻脸悬双玉。几回邀约雁来时,违期,雁归,人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