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羽(1333-1385)元末明初文人。字来仪,更字附凤,号静居,浔阳(今江西九江)人,后移居吴兴(今浙江湖州),与高启、杨基、徐贲称为“吴中四杰”,又与高启、王行、徐贲等十人,人称“北郭十才子”,亦为明初十才子之一。官至太常丞,山水宗法米氏父子,诗作笔力雄放俊逸。张羽好著述,文辞精洁典雅,诗咏深思冶炼,朴实含华。书法纤婉有异趣,仿佛谢庄月赋。隶书效法韩择木、楷书临摹王羲之曹娥碑,虽未精极,却能离俗而入于雅。画山水法米氏父子及高克恭,笔力苍秀,品在方从义上。
杭州有西湖,颍上亦有西湖,皆为名胜,而东坡连守二郡。其初得颍,颍人曰:“内翰只消游湖中,便可以了公事。”
秦太虚因作一绝云:“十里荷花菡萏初,我公身至有西湖。欲将公事湖中了,见说官闲事亦无。”后东坡到颍,有谢执政启云:“入参两禁,每玷北扉之荣;出典二帮,迭为西湖之长。”
故其在杭,请浚西湖,聚葑泥,筑长堤,自南之北,横截湖中,遂名苏公堤。夹植桃柳,中为六桥。南渡之后,鼓吹楼船,颇极华丽。后以湖水漱啮,堤渐凌夷。入明,成化以前,里湖尽为民业,六桥水流如线。正德三年,郡守杨孟瑛辟之,西抵北新堤为界,增益苏堤,高二丈,阔五丈三尺,增建里湖六桥,列种万柳,顿复旧观。久之,柳败而稀,堤亦就圮。
嘉靖十二年,县令王釴令犯罪轻者种桃柳为赎,红紫灿烂,错杂如锦。后以兵火,砍伐殆尽。万历二年,盐运使朱炳如复植杨柳,又复灿然。迨至崇祯初年,堤上树皆合抱。太守刘梦谦与士夫陈生甫辈时至。二月,作胜会于苏堤。城中括羊角灯、纱灯几万盏,遍挂桃柳树上,下以红毡铺地,冶童名妓,纵饮高歌。夜来万蜡齐烧,光明如昼。湖中遥望堤上万蜡,湖影倍之。萧管笙歌,沉沉昧旦。传之京师,太守镌级。
因想东坡守杭之日,春时每遇休暇,必约客湖上,早食于山水佳处。饭毕,每客一舟,任其所之。晡后鸣锣集之,复会望湖亭或竹阁,极欢而罢。至一、二鼓,夜市犹未散,列烛以归。城中士女夹道云集而观之。此真旷古风流,熙世乐事,不可复追也已。
君子之于射也,内志正,外体直,持弓矢审固,而后可以言中,故古者射以观德。德也者,得之于其心也,君子之学,求以得之于其心,故君子之于射以存其心也。是故躁于其心者其动妄,荡于其心者其视浮,歉于其心者其气馁,忽于其心者其貌惰,傲于其心者其色矜,五者,心之不存也。不存也者,不学也。
君子之学于射,以存其心也,是故心端则体正,心敬则容肃,心平则气舒,心专则视审,心通故时而理,心纯故让而恪,心宏故胜而不张、负而不驰,七者备而君子之德成。
君子无所不用其学也,于射见之矣。故曰:为人君者以为君鹄,为人臣者以为臣鹄,为人父者以为父鹄,为人子者以为子鹄。射也者,射己之鹄也,鹄也者,心也,各射己之心也,各得其心而已。故曰:可以观德矣。作《观德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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